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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物普查队编制完成成果保护利用规划

来源:博物馆        发布时间:2011/9/23 16:08:59        点击率:1215
近日,区文物普查队编制完成余杭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保护利用规划。
《余杭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成果保护利用规划》主要由总则、指导思想与保护原则、遗存评估与保护措施、规划实施与分期等五部分组成。
本规划是评价保护工作的标准。保护事务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的法规、规定,同时所有专业性方案的制订及其成果都应以《规划》为依据进行评估。对于市政建设、交通建设、土地房屋管理、环境保护、园林、宗教和防灾等部门在处理涉及文物遗存的事务时,也应以规划作为专业依据。区文物(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检查保护工作及技术方案时,或在处理保护事务争议时,可以用《规划》作为论证的依据。在动员全社会保护文物的活动中,《规划》可以起到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并成为社会监督的专业标准。
本规划待区人民政府批准后,《规划》规定的保护程序,就是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的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