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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南湖出土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会议于近日召开

来源:博物馆        发布时间:2008/9/2 16:32:00        点击率:1548
为加强对在南湖生产、施工中出土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经余杭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余杭镇人民政府、余杭区南湖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商决定: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做好宣传培训工作;二是签订责任书;三是落实专人做好日常文物巡查。
  8月29日上午,会议在余杭区南湖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与会人员有浙江省文物监察总队、余杭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余杭区南湖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余杭区文物监察大队、余杭镇派出所、余杭博物馆等单位领导与工作人员以及各沙矿承包人、民工代表等。
  首先由余杭博物馆馆长陆文宝介绍了南湖出土文物的情况:南湖位于余杭镇西南部,占地约5万平方米。大面积的古河床沙土内沉积着丰富的古代文化遗物,自上世纪80年代开采沙矿以来,频繁出土马家浜、崧泽和良渚文化遗物,现已被有关单位收藏的完整和可复原文物达数百件。为配合南湖综合整治工程,从2006年9月开始,到2007年6月末,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和余杭博物馆,联合对余杭南湖滞洪区进行了考古调查和发掘。现场收集与出土的遗物,完整和基本完整的编号器物达160多件,陶器器形种类繁多,此外还有大量石器、木器及动植物化石等。另有数万片陶器碎片有待拼对和修复。
  随后,浙江省文物监察总队吕可平总队长为大家做了文保知识的培训。他引用国家与省市颁布的文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合我省与我区文物保护方面的正反实例,阐释了文物保护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
  余杭镇派出所副所长廖文雕做了讲话,他表明对于私自收藏、买卖,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者,公安部门将严厉打击。
  余杭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孙荣水阐述了作为职能部门,在文物保护方面,采取的手段与措施,其中最主要的是:一、与沙矿承包者签订责任书;二、落实专人做好日常文物巡查。
  余杭区南湖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蔡志祥发表讲话,重申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并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各相关部门要密切联系,加强合作。不仅要把南湖开发好,同时,更要把南湖出土的文物保护好。
  会议最后,余杭博物馆与各沙矿承包人当场签订“南湖采沙取土工地出土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书”, 并落实专人做好日常文物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