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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派员参加“杭州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班”

来源:博物馆        发布时间:2007/10/26 16:49:26        点击率:1216

    10月24日,余杭博物馆的10名工作人员在馆长陆文宝的带领下参加了杭州市园文局举办的“杭州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班”。本期培训班为期2天,来自杭州城区和周边县(市)、区的百余名文博专业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杭州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副主任、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副局长刘颖、文物处处长卓军出席了培训班开班仪式,并就文物普查工作开了简短的动员会,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副处长潘沧桑主持了会议及仪式。
    动员会上,卓军处长先向学员们宣读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第三次全国过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提出要充分认识文物普查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文物普查工作的各项要求,并且点明了文物普查工作的三个阶段,要求各县(市)、区的文物部门切实加强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来自余杭区、杭州市凤凰山管理处、杭州市文保所的代表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余杭区文广新局副局长章桂娣在发言中表示:我们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做到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切实推进普查工作;发挥基础优势;加强宣传发动,保证文物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随后,刘颖副局长就如何将文物普查工作落到实处进行了深入地阐述。他指出,开展杭州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实现杭州市文物保护可持续发展的大事,是构建科学的文物保护体系、实现长效机制的一次机遇。对于普查工作的开展,他提出了几个具体要求:1、 要做好文物普查工作,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文物储存的信息须要经人解读,解读的第一步是要发现文物,因此做好文物调查非常重要;2、在调查时,应确保信息不遗漏,资料完整,进一步摸清文物遗产的家底;3、文物普查过程中,应当利用好已有的、现成的资料,避免重复劳动;4、整合各方面资源,推进文物普查工作的开展,对于文物资源丰富的县(市)、区,将加大普查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力量;5、通过普查,进一步增强全民保护意识,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改善文物保护的外部环境。最后,刘颖预祝培训班圆满成功,授课正式开始。
    在接下来的培训中,来自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副所长李小宁、黄彬和文物专家郑嘉励分别就“文物普查的方法”、“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及其《著录说明》的调查记录方法与案例分析”、“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等课题进行了授课。2天的培训,使学员们充分认识到普查工作的重要性,专业知识的学习更使学员们受益匪浅。
    10月25日下午,卓军对培训情况进行小结时进一步提出要求:除了课堂上的学习,学员们还应当在普查过程中,边调查边学习;普查开始时,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参与普查工作,广泛收集线索,加强部门之间的互相协作;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落实人力财力,抓紧普查设备的采购;普查过程中克服为难情绪,展开拉网式调查,普查率要达到100%,不能产生盲区,及时报告普查情况,多写工作简报,做到一月一报,最好半月一报;宣传工作要因地制宜,在广大农村地区可以制作宣传图板,宣传普查知识;除此以外,因为野外调查条件艰苦,文物部门要关心野外工作人员的待遇,补贴从优,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区县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