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页

转发关于开展党组织、党员承诺践诺综合评议和新一轮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

来源: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3/17 10:06:45        点击率:902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余创先办〔2010〕11号 

                        关于开展党组织、党员承诺践诺综合评议和新一轮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
各组团、余杭经济开发区党工委,镇乡党委、街道党工委,区级机关党组织:
    为进一步抓实承诺践诺,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推动全区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深入开展,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要求,现就全区开展基层党组织、党员承诺践诺综合评议和新一轮公开承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综合评议工作。对党组织的评议主要包括:创先争优活动组织推进情况;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本单位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认真开展公开承诺,切实兑现承诺以及领导点评整改情况;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民 办好事实事情况;“双品牌”示范点、“五好”党组织创建情况;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对党员的评议主要包括: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做到“五带头”,立足本职岗位争优秀,特别是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的情况;认真开展公开承诺,切实践行承诺以及领导点评整改的情况;参加“网组片”联系、“双报到”、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情况;存在不足及努力方向。
    新一轮公开承诺工作。根据“三为七创”分类方案要求,总结上一年公开承诺工作经验,进一步分类细化承诺的主要内容:(1)机关党组织要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要重点在提升“三力”、认真履职、优质服务、勤政廉政等方面作出承诺。(2)农村党组织要重点在落实政策、带领致富、培育新风、维护稳定等方面作出承诺;农村党员要重点在增强致富带富能力、服务群众、弘扬正气等方面作出承诺。(3)社区党组织要重点在提升水平、服务居民、凝聚人心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要重点在参与社区共建、维护邻里和谐、参与志愿服务等方面作出承诺。 (4)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围绕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要重点在贯彻方针政策、提高经营管理和技能水平、自觉廉洁从业等方面作出承诺。(5)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要重点围绕团结凝聚职工、维护职工权益、发挥党员职工作用、促进健康发展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要重点在技术攻关、节能降耗、市场开拓、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奉献爱 心以及提高执业本领、提供优质服务、依法诚信执业等方面作出承诺。(6)教育系统党组织要重点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要重点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做好教育教学等方面作出承诺。(7)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要重点在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促进医患和谐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要重点在爱岗敬业、刻苦钻研、锐意创新、优质服务等方面作出承诺。
二、基本方法
    承诺践诺综合评议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年中综合评议主要可结合“党建月”和“双争双评”工作进行;年末综合评议可结合各级述职述廉大会、年终考核工作、党员民主评议和各类综合性会议一并进行。公开承诺每年开展一次,新一轮公开承诺工作应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于年初完成制定。本次综合评议和新一轮公开承诺工作可以按照以下方法步骤进行:
    1、自查自评。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对承诺践诺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上级党组织(党员向所在党支部)汇报。对一些年老体弱、在外经商或务工的党员,可以进行口头联系汇报。
    2、群众参评。结合各类会议,由党员群众代表、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践诺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通过发放《创先争优承诺践诺情况党员群众参评表》(见附件),听取意见建议,测评结果和有关意见应及时 反馈党组织和党员,促进问题整改。
    3、领导点评。采取现场点评、会议集中点评、个别谈话点评等方式,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对所属党组织、联系领导对联系点党组织、党支部负责人对党员承诺践诺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4、组织考评。上级党组织对所属党组织,党支部对党员承诺践诺情况进行考评。组织考评要注重参考群众参评和领导点评情况,综合评定等次。各镇乡党委、街道党工委,区级机关主管部门党组织要结合实际,评选出若干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每个支部要评选出若干优秀党员,并积极进行宣传。5、公开承诺。各级党组织通过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设立征求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函、开通热线电话和网络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做好公开承诺工作的意见建议,并结合实际提出新一轮公开承诺事项。承诺确定后,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公示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承诺践诺综合评议和新一轮公开承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领导指导,精心组织实施,推动评议和承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评议,带头开展督查点评,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各级创先争优活动督查组要加强检查指导,确保综合评议和新一轮公开承诺工作取得实效。
    2、注重结果运用。把评议结果作为年度考评党组织、 党员的重要内容和党组织、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公开承诺落实不好,党员群众测评满意率(“满意”、“比较满意”占比)较低的,上级党组织要提出批评,限期整改。
    3、提高承诺质量。新一轮公开承诺工作要认真总结上一年度承诺工作经验,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既要防止过高过泛,不切实际,不可操作,又要防止降低标准,把承诺等同于一般性的工作和纪律要求。要紧密结合职责任务和岗位实际,每年向群众承诺几件办得到的实事好事。要坚持分类分层推进,不搞“一刀切”,分类别、分层次开展承诺。 
    4、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综合评议和公开承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要重点结合党组织和党员“闪光言行”评选活动,定期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个个争先、人人争优,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各单位开展承诺践诺综合评议和新一轮公开承诺工作的情况,请及时报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