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高25.6厘米 口径13.0厘米
腹径21.0厘米 底径16.8厘米
图片说明:
夹细砂灰胎黑陶。敞口,束颈,弧肩,腹部自上而下内收,圜底,圜足处撇。烧成后的肩部竖向呈带状刻有22道直线。口沿略残。
1995年经浙江省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二级文物。